本报讯(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刘欣) 1月1日起,我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实施阶梯气价制度。家庭户籍人口在4人(含4人)以下的居民客户,按户计算阶梯式气量及价格。如果家庭人口在4人以上,怎样申请增加用气量呢? 昨天记者从兴光燃气公司了解到,自1月20日开始,他们下属的各营业厅开始受理“一户多人口”业务,经认定“一户多人口”的居民用户,户籍人口多于4人的家庭,即户籍人口5人(含)以上的居民家庭可申请每增加1人,相应第一档年用气量增加60立方米(每月5立方),每户最多可增加3人。 另据介绍,今年1月20日起,家庭户籍人口在4人(不含4人)以上的用户可持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开户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同住的需同时携带《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原件,至兴光燃气各营业网点办理申请手续,开户人与《居民户口簿》内常住人口需一致,《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地址需与用气地址一致。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有欠费的居民用户,须在结清欠费后方能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为避免首次申请集中办理造成排队等候,“一户多人口”的用户可以有半年的时间进行申请。也就是只要在2016年6月30日前申请办理增量且《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内人口迁入日期早于2016年1月1日的,即可从2016年1月1日起增加“一户多人口”的分档用气量。如人口迁入时间晚于2016年1月1日的,按实际月份增加当年气量指标。2016年7月1日起申请办理增量手续的,从办理月起当月增加当年剩余气量指标。根据目前实行的阶梯价格,申请“一户多人口”后,每户每年最多节省99元。 兴光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为及时将上游价格波动传导到终端销售价格,疏导价格矛盾,根据《浙江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居民气价上下游联动机制。当上游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每立方米0.10元时,则可确定进入下游居民气价调整的联动程序,各档气价均按价格联动额进行增减。当上游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累计变动幅度低于每立方米0.1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为保证居民天然气价格的相对稳定,居民气价上下游联动机制的实施周期不应短于半年。价格联动后半年内若上游门站价格再次或多次变动且变动幅度达到联动启动点,居民气价暂不调整,变动幅度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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