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静波 整理旧物,翻出一大摞书信。女儿说,手写的书信,快成古董了。我点点头,同意她的看法。 世事变化真快。许多年以前,书信还是人们交流的一种重要方式。在电话尚未普及,不知手机、电脑为何物的年代,身处两地的人要互通消息,除了向人打听、请人捎口信外,只能借助书信往来。甚至身居同一处的人,若不便面谈,也通过书信来交流。 那个时候,不管是否识字,哪个人或哪户人家不曾备有亲朋好友的“地脚印”(地址)和信封、信纸、邮票呢?在偏僻的乡村,甚至有一种叫做“代写书信”的营生。 记得我小时候,一位阿婆常穿过半个村庄,一路举着远方儿子的来信,到代销店买一两张信纸、一张邮票、一个信封后,来我家叫我父亲念信以及写回信。每月一次,雷打不动。“家书抵万金”,远离故乡的游子,每隔一段时间,向家人报个平安,那是千百年来的一种约定俗成。 上世纪70年代末,距我家七八里路的远房亲戚,收到香港亲人的来信,不想为外人所知,就在一天晚上悄悄来到我家。父亲关起门来,耳语般地给他们读信,并商量着如何回信。如此神秘、郑重,令人难以忘怀。 当着家人的面收到信,是件很牛的事。从初一起,寒暑假里,我和要好的同学有了信件往来。我就在父母和妹妹的眼皮底下,骄傲地拆信、看信,瞧他们盯着信纸的神情,好像要把信纸盯穿一样。因为在信中聊过有趣、好玩的事,或者聊过一些秘密,大凡通过信的同学,情谊会更深一些。后来,两个妹妹转校到离家约三十里的尚田读书,我也开始给她们写信了。尽管我们每周见面,但通信交流的感觉跟面谈不同。我们彼此鼓励好好学习,不负春光,自己都被自己的信感动得一塌糊涂了;尽管见了面便露了原形,照样浪费时光。 大学期间,是书信来往最频繁的时期。开学初,班上每天有人送来一大堆花花绿绿的信封,收到信的同学自然是喜天欢地一番。我牢记着父亲要我常给他写信汇报的叮嘱,第一学期,几乎每隔一周就给父亲写封信,学校、班级、食堂、寝室、老师、同学……都是汇报的内容,一写就是好几页。最多一次写了十多页,用了大信封才能塞进信纸。这些,常被同学们笑话。一次,正写着,一位同学一把夺走信纸,当众念道:“爹爹:见信好……”便吐着舌头,双手奉还。不过父亲的回信绝不会超出两页,总叮嘱我好好学习,注意身体,与同学和睦相处。 那个时候,同学间的书信往来也达到了高潮。除关系不好的,一般同学间总会互致书信,了解彼此新的生活情形。读那些来信,随意、率真,好像信纸上浮现的是一张张友好的笑脸。给她们写信,轻松自在,就像与她们无拘无束地对话。关系好的,可以更率直、任性一点,开句玩笑,画朵小花,连聊内心的秘密,都可以。上大学后,似乎自动解除了男女同学间的封锁线,之前互不搭理的男同学也会来信搭理。面对几封小心翼翼而又一本正经的信,阅后如同嚼蜡。也难怪,男女同学本来就不太了解。所以回信也只能如啃过的甘蔗渣,来往几次,自觉没趣,便不了了之。若是某位女生与某位男生互生情愫,书信在一来一往间,便有一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那种等待、煎熬和揣摸,是如今处在便捷的通讯时代的人所不能体会的。 常言道,字是人的第二张脸。对于刚刚认识的人,人们除了习惯以貌取人,还习惯以字取人。若是写信人有一笔好字,可使书信增色不少。收信人边阅读书信,边欣赏书法,自然心情舒畅;如果加上文笔优美流畅,更令人青睐有加。大学期间,我曾在火车站认识一个翩翩男生。当时我在排队买火车票,被后面的人流挤出队伍。原先排在我后边的男生便自告奋勇替我买票。买到票后,给他钱,他说找不开,我只得要了他的地址,说到家后寄给他。之后,我将买火车票的钱夹在信里寄给他,并表示感谢。他立即复信,说我是个守信用的女孩,表示以后多多联系,做个好朋友。然而,望着歪来倒去、间杂白字的复信,好感顿失,即使后来又收到他的信,全无回复的兴趣了。 算来,已有二十来年没有执笔写信了。如今,在电脑、手机一点就可随时交流的时代,谁还会静下心来,一笔一划、费时费心地为某个人写一封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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