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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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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14项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政策

机构引进一名顶尖人才 奖励10万元

  □记者 罗湘波 

  

  日前,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包含引进高端机构和项目、打造产业集聚园区、鼓励机构引才育才、开展行业人才培养、搭建合作对接平台等14项给力政策。《意见》从今年3月2日起实施,计划到2020年,宁波将集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0家,产业规模超过400亿元。

  引进高端人才:

  每名给予5-10万元奖励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在宁波新增的各类人才中,四成多都是由宁波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

  为鼓励机构帮宁波和甬企引入高端人才,《意见》提出要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引才引智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机构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高端服务和产品。

  具体扶持政策,如果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引进符合宁波人才发展新政策条件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并和本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相应的10万元、8万元、5万元引才资助,单家机构每年奖励最多不超过30万元。

  各县(市)区也可以根据符合当地产业导向的紧缺专业高技能人才,可由企业纳税所在地县(市)区给予相应的奖励。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单家最高补300万元

  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对社会各行各业引才、发展都至关重要。《意见》提出,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人力资源服务业,探索建立宁波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基金。

  对无政府基金参与,基金总额3000万元以上的宁波各类投资机构,在投资人才创办的创新型初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比例超过基金总额30%,或者累计投资上述类型企业超过3000万元的,可申请财政补贴。

  财政补贴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的6%,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家投资机构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方面,《意见》提出对挂牌国家、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从事人力资源行业有资助和培养

  对于本身从事人力资源行业的人才,《意见》从资助和培养两方面给予扶持。

  《意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股权激励等形式吸收、培养、使用高端人才。对机构引进使用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签订5年以上合同且履职满2年的,按每人5万元标准奖励给机构,每家机构年奖励额不超过30万元。

  对于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其团队经评审列入市引进计划的,按《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给予相应的一次性资助。

  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级管理人才,每年可以有机会到国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开展研修活动,选送一定数量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优秀创业创新人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毕业后给予培养人选50%的学费补贴,每人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于人力资源行业的基础人才,宁波也将积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培训,力争每个有培训意向的从业人员3年内至少获得一次政府资助的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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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