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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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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面对强势的银行,叶女士应该怎么办? 昨天,市民叶女士向晚报反映自己的烦心事:她的一张银行卡被盗刷近万元,虽然及时向警方报了案,但银行却以逾期未还款的理由将她列入了黑名单,造成个人征信受到不良影响。“被盗刷的责任不在我,如果先行还款的话,岂不是承认是自己刷的?”叶女士说,“我只是希望这笔钱以挂账方式先放着,等公安机关破案后再处理。怎么就征信不良了呢?”    

  5月18日《宁波晚报》

  势单力薄的叶女士,遇上这样的烦心事,并没有出乎大家的预料。那么,面对强势的银行,她该怎么做呢?其实,遇到银行卡被盗刷,要尽快做三件事:一是通知银行进行挂失;二是报警;三是马上去附近的ATM机操作银行卡,以证明卡主和银行卡均不在盗刷现场。只可惜,叶女士只做了前两件,而最重要的第三件事恰恰没有做。结果,一分钱赔偿拿不到不说,反而倒过来被银行列入个人征信不良黑名单,令人扼腕长叹。

  征信系统里的不良信用记录是自动产生的,当持卡人欠款逾期达到3个月后,逾期还款记录就会从银行系统进入征信系统,成为不良信用记录。如果对不良信用记录有异议,要求申请从征信系统内撤销的话,内部程序非常复杂。若的确不是持卡人的原因,需要支行上报分行、分行上报总行,总行再报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难道叶女士真的无可奈何了吗?类似事件上海已有判例。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难以预料,上海的案例只能作为参考。但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叶女士唯一的选择。

  郑建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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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