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丽水庆元县百山祖镇三堆村1164亩集体山场涉嫌被贱卖,承包人仅7600元便获得了40年的承包经营权,而村民一直被蒙在鼓里长达5年。事发后,三堆村村民认为承包手续不合法,遂将承包人告上法庭,要求判定承包合同无效。但该案历经3轮6次诉讼、近2年的时间仍未审结。 6月12日《现代金报》 追究三堆村千余亩集体山场遭贱卖案件,就必须顺藤摸瓜,无惧盘根错节的复杂关系,挖出究竟谁是其中的最大受益者,而不是仅捉住几只替罪羊就完事大吉。正是如此,这起案件必须打破地方干预,挣脱地方权力的阴影,予以提格审理或异地审理。以给三堆村村民及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贾志勇/文 陶小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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