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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0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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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马路广场舞”不妨对症下药

  胡晓新

  在甬江大道和中兴北路路口,每天傍晚都有跳广场舞的,这里的半条甬江大道成了休闲地。开车经过这个路段的司机,要借道对向车道才能通过,其间有电瓶车和行人来来往往。除了来往的行人和车辆,记者在现场还看到很多孩子踩着轮滑在人群中穿梭,着实为他们捏了把汗。8月2日《宁波晚报》

  

  与广场舞有关的纠纷与段子,都听说过不少,但恕我孤陋寡闻,将广场舞跳到车来车往的马路上去,还是头一遭。你能想像一个城市的大马路上一群大妈专注投入地跳舞,另有一群“看客”热热闹闹地围观,来往车辆诚惶诚恐地减速绕行的情形吗?除了感觉蹊跷,想想都替大妈与围观人群捏把汗。

  但了解这一带情况的人,就会觉得这一蹊跷事的出现,有一定的必然性。十来年前,甬江大道和中兴北路路口这一带,还是典型的城乡接合部,冷清荒凉,厂房与旧民居混杂在一起,居住在这一带的也以外来人员为主。在后来的城市改造中,越来越多的居民小区在其稍远处的周边陆续建成,相对来说变化较小的这一区域渐渐成了“城中村”,加之地处道路没有修通的“交通末梢地位”,居民的意识、执法机构的关注度以及周边文体设施的欠缺,使“马路广场舞”具有丰厚的群众基础。

  因此,当城市改造的步伐让这一“城中村”与整个城市区块“无缝连接”的时候,就将“马路广场舞”之类原本被忽略与掩盖着的问题,一下子推到城市管理的“聚光灯”下———这个路段8月1日才正式通车,2日就有市民反映了这一问题。老实说,出动执法人员依法劝离跳舞与围观人员,归还马路本身的功能,短时间内并不难做到,但要做到长治久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不那么容易了,需要城市决策者与管理者针对这一区域与居民的特点对症下药,作出精细与人性化的安排。

  由于长期地处城乡接合部与城中村区域,居住在这一带的居民,尤其是老人与孩子,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现在门外原本冷冷清清的末梢道路,一下子成为车来车往的交通要道,不少人或不以为然,或一时适应不过来,“马路广场舞”照跳不误就是这种意识的生动体现。因此,除了尽快取缔“马路广场舞”,有关部门不妨利用这一契机,通过居委会等渠道大力宣传、倡导市民文明规范。同时,执法部门也不妨将这一区域纳入重点管理区域,通过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引导更多的居民成为合格市民、文明市民。

  更为迫切的是,这些区域历史上存在不少城市公共设施方面的欠账,比如交通安全设施、文化娱乐设施等———广场舞之所以跳到马路上,主要原因还不是因为没合适的地方跳吗?!因此,只有在进行城市改造的同时通盘考虑,对症下药,尽快还上欠账,补上短板,才不至于按下葫芦浮起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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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