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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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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还需法治和市场并重

  范佳富

  “我只希望我的死,能让这件事情得到关注……”“你也不用救我,你也找不到我,我没多长时间了……”近日,记者接到一通电话,电话另一边的声音极其虚弱,断断续续的声音让人的神经顿时紧张了起来。打来电话的男子自称是长春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大一新生,通过校园内的借贷广告,借了一万块钱,结果晚还6天,借贷公司让其还4.2万元。

  10月18日《新文化报》

  

  为了整治校园贷乱象,相关部门和一些地方也是蛮拼的。今年4月,教育部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8月,银监会提出“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随后,重庆、广西、深圳等地方监管政策陆续出台,包括提高学生贷款的发放门槛、不得直接向学生提供现金贷款、不得变相发放高利贷等。各大高校也不甘落后,引导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的同时,还不忘普及信贷知识防范风险。

  令人遗憾的是,在百般呵护下,一些大学生依旧没能逃脱非法校园贷的“魔爪”。校园贷乱象仍在线上与线下蔓延。其嚣张势头难以遏制,客观上说明了大学生的借贷需求旺盛,在正规合法途径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自然容易滋生出形形色色的借贷问题。“堵”终究不是办法,只有在法治框架下,依靠市场化手段,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重视市场的力量,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作壁上观,“有形之手”应该体现在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上。如出台更加具体的、操作性更强的配套细则,并实施常态化监管,用法律武器捍卫政策的权威和执行力;放松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管制,让正规合法的信贷机构走进校园,引导市场充分竞争等等。

  只有为大学生提供渠道畅通、手续便捷、利率合理的金融借贷服务,让校园贷在法治化市场化的轨道上运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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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