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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铎 画 |
黄齐超 5月23日起,邢台市第四医院要求医院职工每天都要按时按量发布与医院推广相关的朋友圈内容,并加满5000名微信好友。由于王大海未按规定完成任务,工资被扣。王大海提供的《初期微转型全员执行标准》显示,医院要求员工关注邢台市第四医院为账号主体的5个公众号,每天转发公号内容并发布至少2条原创朋友圈。 10月19日央广网 酒香也怕巷子深,医院也要做广告,这个广告既可以是患者之间的口口相传,也可以在媒体上付费宣传。移动网络迅猛发展,自媒体成了重要的社交平台,同时,它们也是一种重要的广告载体。这样的背景下,朋友圈自然就成了一些商家推广商品或服务的可选项。 诚然,如果只在借朋友圈宣传,而不务实地提高医疗水平,不增强服务意识和水平,还是无法获得公众的认可。但是,医院的知名度依然需要广告宣传,否则,仅仅依靠患者的口碑,提高医院知名度的过程是缓慢的。所以,邢台四院要求职工在朋友圈推广自己,这本无可厚非,错就错在医院不该强迫职工做这件事,并且还以罚款、扣工资相胁迫。当医护人员把发朋友圈推广医院当成工余的娱乐时,心情自然是舒畅的;而作为一种任务来完成,不少人难免会视为负担,带来心理阴影,碰到完不成任务被批评被罚款,甚至会滋生逆反心理。再者,他们为构思发朋友圈内容而若挖空心思,难免会影响工作,这种不良情绪一旦传染给患者,也一定会为医院带来坏的影响,这岂不是与正面宣传医院的要求背道而驰吗? 换个角度想一些,如果邢台四院当初的制度是“只奖励,不罚款,不强迫”,结果必然是另一番景象———医护人员和医院职工在闲暇时,发朋友圈娱悦心情,同时还能得到医院的褒奖,甚至是意外的一笔小奖励,大家又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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