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东亭) 日前,市国税第二稽查局查处的3家企业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相关部门将根据违法行为对这3家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 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是将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等几类税收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是社会信用体系中失信惩罚机制的重要内容,对有效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税法遵从度,构建互信、平等、融洽、和谐的新型征纳关系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黑名单”公布后,违法纳税人将受到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对违法纳税人来说,这不仅意味着巨大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其纳税信誉等级评定以及经营发展等方面将遭受巨大的负面影响,可谓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第二稽查局将根据市国税局定期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信息及时开展行动,主动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组合拳”威力,最大限度发挥税收“黑名单”制度的震慑力,真正做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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