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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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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城管行政处罚将被“强制执行”

我市城管联合法院共同推进行政处罚“执行难”

  □记 者 边城雨

  通讯员 贾陈骋 陈静

  

  近日,江北区城管局就三个行政处罚案件启动非诉执行程序,向江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同日受理后,通过多方工作,前天已有一位当事人自行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法院下一步将对另外2个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据了解,今年1月11日,江北区城管局就孔浦街道阳光清晨别墅区胡某、徐某、冯某三位业主擅自将别墅车库改建并用于出租住人一事进行了处罚,责令三位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0元罚款。但是三位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迟迟未履行处罚内容,也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诉讼。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江北城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面对这类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城管部门除了通过多渠道催促当事人缴纳罚款,并无其他强制手段,案件执行往往变成“白条”,不但助长了违法当事人的气焰,更大程度上破坏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从今年下半年起,为有效破解行政处罚执行难问题,江北城管主动联系江北区人民法院建立长效机制,派遣队员作为联络员常驻法院专人专题负责这类非诉执行案件,目前多起案件已经得到执行。

  无独有偶,不久前,慈溪市人民法院也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市城管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流动摊贩张某实施了司法拘留。据悉,这也是该市首起流动摊贩因拒不履行处罚决定而被司法拘留的案件。

  据慈溪城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当事人张某曾长期在市人民医院周边道路上设摊贩卖水果,对周边环境秩序、市民生活均造成一定影响,城管执法部门共对其无照经营行为立案查处14次,共计罚款人民币5万余元,但张某始终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随后,市城管执法局依法向慈溪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行政裁定后,张某仍拒绝履行。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目前,此案已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城管部门已经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了近百起案件。法律界人士指出,城管执法部门对于违反行政处罚的人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依法治国和文明执法的体现,也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了阳光执法的力量。

  城管部门在此还提醒,长期拒不接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者,将通过法院把其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通过网络查控和信用惩戒机制的备忘录,限制其今后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的交通工具,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高消费行为,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司法拘留等更严厉的惩罚。因此,请相关当事人主动履行处罚,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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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