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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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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礼花引路”能否照亮“任性脚步”?

  11月27日晚上,7个大人带着5个小孩在鄞州横街一座山上迷路,来来回回兜了四个小时,就是找不到路,无奈只能报警求助。天黑路滑、山上起雾、手机信号微弱、定位有偏差,救援工作一时陷入困境。最后,民警发挥聪明才智,燃放大型礼花弹当信标进行“导航”,一直放了价值2000多元的礼花弹,终于让被困者确定了自己的方位。半夜11点左右,民警将他们顺利带下了山。  11月29日《宁波晚报》

  

  荒山野岭是很危险的地方。别说是普通的市民了,即使是那些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期盼看看大自然风光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切都必须要有一个基础,那就是要确保自身的安全,又何况这种探险式游玩还带着孩子?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这是对孩子的不负责,这何尝不是对社会的不负责?这种胆战心惊,这种冷汗直流之后,该如何反思自己的任性?

  现实生活中,任性的驴友很多。有的地方明明不允许进入,可是有人就是不听劝说,偷偷摸摸也要“另辟蹊径”,非要进入不可。有的人甚至会因为管理人员不让进入而发生纠纷。也因此出现了很多悲催的事情。有的驴友从山涧跌落了,有的驴友被困山顶了。幸运的人,可以在获得救援之后,回到亲人的身边。不幸的人,则留给社会和家庭的是无尽的伤痛了。这种事情不是不能避免,而是有的人只是以自我为中心,打着探险的名义,打着亲近自然的名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到最后只会是连累了朋友,连累了家人,连累了社会。

  对于这种任性的脚步,我们需要思考的是,究竟该如何让他们也长点记性?救援是无话可说的,也是必须做的事情。问题是,在救援之后,就这样结束了吗?我想,一方面要出台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任性的旅游进行约束。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对不适合出行的地方也设置一个“禁止进入的大门”。再一方面需要考虑支付救援资金的问题了。个人的任性而为不该全部让社会买单。郭元鹏

  

  “拒载救人者”不只是道德问题

  一个11岁男孩和几个同学在河边玩耍时,不慎落水,山东济宁市民曹胜鲁来不及掏出兜里的手机和钱,翻越一米多高的护栏跳进冰冷的河水例救人。为救人从鬼门关闯过来的曹胜鲁上岸后,却遇到了寒心的一幕,全身湿透的他打算回家换衣服,连拦三辆出租车均被拒载,最后民警将曹胜鲁送回了家。

  11月29日《齐鲁晚报》

  

  必须正视的是,几名的哥“拒载救人者”,不只是道德失范的问题。

  长期以来,无论是交管部门,还是出租车企业,抑或是出租车司机,都忽视了出租车的基本属性———其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种补充,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也享受政府一定的补贴。既然政府提供了补贴,就表明政府在向出租车企业花钱买服务,出租车也承担了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就不能一味地以牟利为目的,理应向市民提供低价优质的服务。可见,几名的哥“拒载救人者”,已经完全丧失了向市民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责任,理应受到处罚。

  从“拒载救人者”事件中可以看出,对于出租车拒载等违规行为,不缺法律规定,缺的是监管手段和规范措施。首先,当遭遇拒载时,乘客应齐声制止,及时投诉,社会应给予谴责。而不能像救人者曹胜鲁这样,对拒载的出租车司机表示“理解”。要知道,“理解”拒载行为,就是一种放纵。再者,出租车公司应严格执行出租车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教育管理和出租车的运行监管,实施动态考核制度,并实行服务质量与从业资质挂钩,严格按照运行时间进行考核;特别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拒载等违规行为。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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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