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法 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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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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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买网游装备缺钱

酒后抢劫单身女子获刑

  本报讯(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路余 岑炜) 羡慕高价网游装备却无奈口袋空空,14岁的少年竟打算自己“找”钱。于是,他趁着夜色携带美工刀打劫一名单身女子。女子不住地大声求救,少年落荒而逃,最终被警方抓获。近日,少年被慈溪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安徽人小嵘(化名)今年14岁,在合肥一所汽修学校上了一年学。今年暑假,他来到在慈溪打工的亲戚家玩。7月8日晚,小嵘跟着姨夫等人一起在外面吃过晚饭,独自回到舅舅开的家电修理店睡觉。时间尚早,他一个人闲着无聊,就去附近小卖部买了啤酒和白酒喝了起来。到了晚上10点左右,看见手里拎着两个袋子、孤身一人走在路上的女子,小嵘突然萌生抢钱的念头。

  他转头从店里拿了一把用来剖电线的美工刀,悄悄尾随在女子身后。经过一段路后,眼见旁边没有其他人,小嵘快步追了上去。“不要喊。”他一边从后面捂住女子的嘴巴,一边拿着刀对着她脖子,但女子拼命挣扎并大声呼救。见没能成功控制住女子,小嵘一下子慌了手脚,将她推倒在地后撒腿就跑。

  逃回店里后,小嵘把身上穿的衣服和鞋子脱下,特意骑车扔到了附近菜场的垃圾桶,事后抱着侥幸心理窝在了店里。不过,没过几天,派出所民警就将他抓获了。

  “因为我在玩网游,里面的‘英雄武器’一把就要888元,我没有钱,想抢点钱玩游戏。”到案后,小嵘无比懊悔。小嵘是家中三兄妹里的老二,父母长年在广东谋生。

  近日,慈溪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小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抢劫公民财物,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小嵘系犯罪未遂,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又能积极补偿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最终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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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