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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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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可拒绝洗内裤”是对劳动维权的细化

  12月25日,江苏省工商局制定的《江苏省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制)》示范文本,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对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作了规定。这意味着,一旦通过了,江苏的家政服务行业将有统一的合同文本了。其中规定:保姆可以拒绝洗内裤、照顾宠物。

  12月26日《现代快报》

  

  前段时间,在江苏省发生一起“保姆拒绝洗内裤”的劳动纠纷。一位保姆坚持的底线是“不洗内裤”,但是雇主认为合同里没有约束,不洗内裤就扣发工资。于是,保姆到有关部门反映。由于没有详细规定,有关部门给出的答案是:自行商议解决。合同里没有特殊说明,也没有“保姆可以不洗内裤”的规定,有关部门很难处理这种纠纷。

  为了终结这种现象,江苏有关部门对于行业标准进行了细化,明确指出“保姆可以拒绝洗内裤”,这样一来就有了明确的选择权,是洗还是不洗都是可以的,能够尊重内心的选择,而不是委屈地“不得不洗”。

  《合同(中介制)》专门设了“特别约定”,列出了家政服务人员的免责条款:不负责洗涤内裤,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不负责清洁养护古董等贵重易碎物品;不负责拆装和清洗各类家用电器等等。这是对劳动维权的细化,有了细化的标准,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就“有法可依”了。

  涉及家政服务的纠纷很多,很难说是雇主错了还是被雇佣者错了,这都是因为合同没有示范样本导致的。我们呼吁由监管部门指导印制合同样本,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纠纷,维护双方的利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保姆可拒绝洗内裤”应成为通用合同范本,这是对保姆权益的最大维护,毕竟洗内裤这样的事情还是雇主亲力亲为的好。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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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