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两年前就禁止6岁以下儿童使用细辛脑注射液,两年来这个医院一直在使用,而且主治医师不知道禁止使用的事,俺孩儿用过后浑身红疙瘩,太吓人了。”12月28日下午,在河南漯河市郾城区某小区,市民郑红磊后怕地对记者说,我上网查询到,发生过小孩用这个药死亡的事件。 12月29日《大河报》 为了维护孩子的权益,爸爸较起了真。他找到医院要求给一个说法。主治医师的说法是“不知道这是禁药”,医院的说法是“给你5000元赔偿”。这位爸爸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处理方式,他说:不是我一个人权益的问题,为何这家医院一直在给孩子使用国家规定的禁药? 我们要给这位爸爸鼓鼓掌。他没有因为医院愿意赔偿了而对这种危险的现象视而不见。他没有因为医生道歉了而轻轻松松给予原谅。他要维护的不仅是自己的利益,还是其他小患者的利益。这种精神,这种较真的精神值得鼓励,多些这样较真的人,何惧违法乱象? 为儿童注射禁药的医生固然可怕。但是,更可怕的是这家医院“一直在使用禁药”,而且是大面积使用。2014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了《关于修订细辛脑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细辛脑注射液“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喉水肿,严重者可导致死亡”,并要求“6岁以下儿童禁用”。想必,这样一份重要的通知,医院绝对不会看不到。那么,作为一家医院,为何还是置患者的利益和安全不顾,任性地一直使用禁药?在使用禁药的过程中,是谁给了他们胆量?是这款药物的利益太大,还是这款药物给的回扣太多? 值得追问的还有监管部门的责任。国家食药监总局细辛脑注射用列为“6岁以下儿童禁用”范围,是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这种做法是对生命的负责。既然禁止使用,为何不做好监管工作?无疑,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也是元凶之一。 “医生使用禁药”,绝不仅是一个医生的错。 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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