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 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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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1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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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时发现录取通知书是假的

  本报讯(记者 张明强 通讯员 火华) “你孩子要在镇海上学吗?”“我有一朋友亲戚在教育局,可以帮得上忙。”去年6月12日,蒋某听信张某的话,给张某8000元“辛苦费”。不久后,蒋某收到了一张镇海某小学的“录取通知书”。

  看到蒋某孩子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邵某、梁某、陈某等多名家长也找到张某,要求帮助办理入学事宜。然而等到9月份,家长们带着“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时,才发现“录取通知书”是假的。家长去找张某,结果他也摸不着头脑。原来,帮助张某办理“录取通知书”的是山东姑娘李某。李某生于1990年,只有初中文化,10年前来到宁波务工,并嫁到江北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5岁,女儿不到2岁。

  去年6月,李某已经因诈骗罪被江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然而在缓刑期间,李某不知悔改,继续行骗。

  去年6月至8月,李某谎称能为子女入学、转学等提供帮助,并伪造各类入学通知书。在获得朋友张某的信任后,通过张某介绍,在镇海骗取被害人蒋某、邵某、梁某等7名家长共计人民币59000元。期间,又通过朋友在江北骗取被害人马某、韩某、陈某等6人共计人民币37000元。8月底,还以同样的方式,骗取王某人民币13000元。

  法院认为,李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近日,她被镇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两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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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