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水心胜 黄冠) 2月5日上午8点22分,高速交警指挥中心监控岗巡查发现,在沈海高速杭州湾跨海大桥往上海方向1413公里处,有两车停在第一车道,司乘人员下了车在主车道上交谈。当时,车道上车流不断,极易引发二次交通事故。 10分钟后,高速联勤单位的工作人员到达了现场,直到工作人员要求,两车驾驶员才将车辆靠边。在确认两车都能正常行驶后,工作人员让两车驾驶员互相交换证件将车开到交警事故处理点去。 在事故处理点,交警看到,两辆事故车仅仅是保险杠轻微损坏,经调解,双方驾驶员达成一致。在询问中,交警得知,事故发生后,两车驾驶员正在主线上理论,车上的一个小女孩曾劝站在车道上的妈妈说,这里停着危险,大家开到边上去吧。“你们两位都是老司机了,其中一个还有11年的驾龄,在事故发生后不是先确认有无人员伤亡再拍照取证后靠边停车,而是下车互相理论长达十多分钟,安全意识连个小孩子都不如……”交警严厉批评了两车驾驶员。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未造成人身伤亡、只是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从三个方位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后,先撤离现场再去交警处进行协商处理。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一定要撤到非机动车道等安全地带再协商解决;但发生交通事故后,撤离难以移动的,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灯,并在两边来车方向(高速公路150米外,非高速公路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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