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荣 原籍云南昭通镇雄县的胡震已将户籍迁至四川省,但在2月8日回云南镇雄老家过年时,被镇雄县罗坎镇计划生育小组工作人员带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强行结扎。但2月14日,镇雄县外宣办主任熊涛回应澎湃新闻称,罗坎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并没有强制结扎,系工作人员做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男子自愿做手术。 2月15日澎湃新闻 胡震和镇雄县外宣办的说法截然不同,疑点不少,在我看来,最为关键的是,究竟是“自愿”还是“强制”?胡震的核心词是“强制”。而胡震展示的照片中,他身上有伤,这似乎可以证明胡震是被强制结扎的。不过,仅凭这一点显然不行,这需要权威的调查结果。 2015年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删除了原来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及相应处罚。该法第19条明确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第20条更是再一次强调,“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显然,法律并未规定节育措施可以被强制执行,结扎手术应当在保证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实施,在当事人不情愿的情况下不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因此,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是否“强制”显得至关重要。 真相并不复杂,真相也只有一个。如果当地职能部门的确存在“说谎”,则需要追究相关责任。其一是违法,其二是对公众说谎,两者皆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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