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涵涵 近日,网络上的一组椰树椰汁广告引发争议:在椰树椰汁的户外广告图片上,女性代言人衣着暴露,露出丰满的胸部,配以广告语“椰树牌椰汁,每天一杯,白嫩丰满”;而另一则网络视频广告中,多位胸部丰满的年轻女性手捧椰树椰汁,说出广告语“曲线动人,白嫩丰满”。这组被网友吐槽“辣眼睛”的广告,同样也受到了业内质疑。食品营养专家指出,作为普通食品却宣传丰胸功能,涉嫌违规。2月21日《新京报》 新广告太污?其实,旧广告也不高雅。因这并非椰汁广告第一次出现“辣眼睛”的广告,身为“国宴饮料”椰树集团不止一次遇到普遍质疑,早在八年前其就因恶俗广告遭到批评。时至今日,即便被网友评为海南“最臭广告”,但在椰树集团官网的“广告欣赏”栏目中,仍保留着“木瓜饱满我丰满”等夸大其词、捕风捉影的艳俗广告。 我国《广告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七条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并且“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之情形。椰树集团这种打情色擦边球的广告,已经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污广告”无疑是对相关法规的漠视,对广告规范用语的嘲讽,更是对公序良俗的戏弄。 “国宴饮料”何以污广告傍身?源于低俗的广告认知及业态氛围。一些经营商家故意用主谓不清、语意含混的句子,利用文字的丰富联想,造成一个暧昧“氛围”,别有用心地打擦边球广告,毫无顾忌地给公众造成了视觉污染。 近年来,街头不时见到类似污广告,不怕不“雷”,只有更“雷”,文字越暧昧,广告越“辣眼睛”,就越具备话题性、争议性,就越能吸引眼球。一些商家热衷于打出这种隐晦、给人不良暗示的污广告,无非是以恶俗套路推广品牌和产品。 据报道,两年时间,椰树集团的产值不仅没有增长,反而减少了4.3亿元。业绩下滑固然是由于饮料企业普遍面临产品滞销、竞争激烈的压力,但也有着品牌老化、缺乏创新的“吃老本”因素。面对销售萎缩和品牌老化,椰树集团不是积极开拓市场,对产品更新换代,而是想出广告炒作的馊主意,殊不知“污广告”与椰树牌椰汁本身的“国宴饮料”定位明显不符,也降低了椰汁行业的“老大”市场地位,对品牌不仅没有促进作用,反而引发不少消费者反感。 据报道,椰树集团的广告不仅遭到公众舆论一边倒的批评,还接连受到了地方工商部门的处罚。文明社会、法治社会对恶俗的广告“污染”就应该零容忍。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维护公共道德,坚决清除这类视觉垃圾。而广大生产厂商、商家也应该明白,追求质量与美誉度才是企业、商家做大做长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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