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假期调整的话题再次成为关注点。人大代表仰协建议,可对目前的双休日进行调整,实行每月弹性休假制度,即按照每月8天的休息日总量不变,自行将双休日调为一天,每月凑齐4天小长假,这4天小长假可在每月的任意时间进行自主调休。3月9日澎湃新闻网 “每月弹性休假”是将休息权交给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情况自主调休,可以任意拼凑出小长假来。这样的建议看上去很美,可却脱离了现实情况,缺乏实施的现实基础。 休假权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过,目前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企、外企、少数民企等管理制度规范,休假制度执行较好。而不少私企、个体经营者的双休日制度没有做到位,职工仍然是一周休一天或一个月休两三天的情况比较普遍,带薪休假制度更是纸上谈兵。个别地方为了搞政绩、突击工作,甚至不惜违背法规,弄出“白加黑”、“5+2”的荒唐工作制,丝毫不顾及职工的休息权。 在领导意志、老板独断等因素决定下,劳动者被剥夺合法休假权的情况很容易发生,但维权却极为困难,而且对侵权行为的处罚也很轻微,难以达到震慑效果。而且,绝大部分企业、单位的工作都有规律性,自主调休的话,就会影响到其他环节,很难人人如愿。何况,普通职工在企业单位里的话语权有限,领导、老板又怎么会放权让职工自主调休。可见,在双休日制度、带薪休假制度等都未能完全落实、维权困难的环境下,再去推“每月弹性休假”制度,无疑难以实现。 目前广大劳动者急需的,并非增加花样繁多的休假日,而是先落实好现行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休假权益不会被肆意侵犯,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否则,增加再多的休假日,休假制度花样再多,又有何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