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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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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走穴”被免职 表明“多点执业”实施有阻碍

    前溪

    距离医生“多点执业”制度全面放开还有22天,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精神科主任胡一文因为被指“在外兼职”,遭到免职。3月9日,天佑医院党群部负责人,来到胡一文所在科室,向其宣读了处分决定。院方称,胡一文未经医院许可,未向主管部门报备,擅自到私立医院武汉市武中精神病医院兼职,故对其作出行政撤职的处分。 3月15日《新京报》

    就在距离医生“多点执业”制度全面放开前夕,却有医生因为“在外兼职”而遭到免职,这让人难以理解。对于“在外兼职”医生的处理如此“严肃”,让人担忧医生“多点执业”制度能否顺利实施?

    对于当事医生来说,这次被免职,觉得有点冤,其理由是:一方面自己并未在外受聘,前往私立医院仅为“指导”,并未取酬,仅仅是因为和对方院长是朋友关系而去帮忙。另一方面是因为3月2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首次将医师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并全面开放执业医师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在这样的背景下,虽然“多点执业”真正实施在4月1日,虽然现在处于过渡时期,但基本上已经向“多点执业”靠拢了,自然也会对“在外兼职”网开一面了。

    不过,当事医院却坚称其“严重违反医院《关于严禁在职职工擅自在外兼职的有关规定》,在院内外造成恶劣影响”,故免除其职务,并全院通报批评。所谓的“造成恶劣影响”则属胡扯,“多点执业”也放开了,何来恶劣影响?无非是觉得自己辛苦培养出来的医生,却要被别的医院“使用”,觉得很亏罢了,故要杀鸡儆猴。

    应该说,医院的处理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也属于医院的权力范围之内,因为当事医生与医院签订合同明确为“全职”医师,事先并没有提出多点执业的要求,医院是按照“全职”人员对其进行培养、宣传和晋升,并给予“全职”的福利待遇。由于没有涉及人事变动,院方做出行政撤职的处理,在医院管理权限内。但这么做却有点狭隘。多年以来,国家政策层面一直在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平衡医疗资源。当事医院此举无异于“开倒车”。

    的确,医生是一种职业,一种技术人员,医生不是某一个医院的私有财产,如果公立医院的观念还停留在过去,对职工在外兼职横加制止,这将成为实施“多点执业”最大的阻力。因此,要推行“多点执业”,先要破除陈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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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