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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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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环境脏乱差,要“问责”更须“提升”

    胡晓新

    据3月2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江苏省创卫检查组近日在对新沂市创卫工作全面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市自来水公司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存在脏乱差现象。后启动问责程序,自来水公司经理王新喜和质监站站长何光锋被免职。无独有偶,3月14日,西安电视台《每日聚焦》栏目曝光了“二环南路拐角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4天后,西安纪委官网公布处理情况,23人被问责,其中2人被免职。

    根据报纸和电视上发布的图片和画面来看,上述地方的脏乱差程度确实太过分。比如图片中,新沂市市自来水公司、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内,清出来的淤泥、垃圾堆放在墙角,满是污垢的洗手间、院子里堆放的垃圾以及报废的轿车让人不忍直视,简直就是“在垃圾堆里办公”;西安东二环与南二环交界处也存在类似问题。现在,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被问责,有的还被免职,其“严肃”程度虽不多见,但实属“咎由自取”。

    然而,造成环境脏乱差的因素,除了工作不力的相关官员和公职人员,还有许多文明素质尚待提高的市民。如果光是问责官员,没有在提升市民整体文明素养上下工夫,那么,这种“单边整治”就很难取得长久的效果。

    没错,在整治环境脏乱差的过程中将工作不力的官员免职作为惩戒,很可能“立竿见影”,脏乱差现象会立马得到遏制。但是接下来,如果得不到市民的配合,乱扔垃圾和烟头、随地吐痰等行为仍然随处可见,那么,一家单位、一个地方曾经得到改观的脏乱差情况就很可能卷土重来。因此,在问责失职官员、加强环境整治的同时,通过多种途径提升市民的整体文明素养,应该成为整治环境脏乱差的治本之策。

    在提升市民文明素养过程中,必要的惩戒当然不可或缺,但如果以此为主来纠正市民乱扔烟头、垃圾等情节较轻、发生较多的违规行为,不但执法成本高,也容易引发抵触情绪,效果未必理想。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创新工作方式,并着眼长远。比如,通过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进行良好的行为示范和倡导,特别是在学校、社区和家庭,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文明习惯教育,效果或许会更理想。未成年人习惯的养成尚处于吸收阶段,他们更容易学会并长久保持不乱扔垃圾等文明习惯,而他们家里的大人由于跟孩子生活在一起,也更容易受孩子良好习惯的影响形成文明的惯性行为。这种教育与提升虽然慢一些,但在某些时候,往往比警察与城管直接惩戒的效果还好。

    只有严肃“问责”与多方“提升”双边发力,环境脏乱差的整治工作才有望得到较快且扎实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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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