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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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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百万”的民间借贷血色妖娆

    邓海建

    “儿子为还债,竟串通中介伪造父母死亡证明,把老两口的住房抵押了。”3月19日,新京报报道,北京一男子从贷款中介处购买伪造的父母死亡证明、假户口本、假身份证等资料,并开具继承证明,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又把房屋抵押贷款。此事被曝光后,部分贷款中介忙着销毁造假证据,放高利贷者则改了微信名。3月27日新京报

    “儿子为还债,竟串通中介伪造父母死亡证明,把老两口住房抵押了”的例子,常见诸报端。事件中,有人年薪百万,就有人家破人亡;有人盆满钵满,就有人四处流浪。

    中小企业融资之难,与信用缺失下公民借贷之艰,几乎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还是数据最有发言权,仅以资本活跃的浙江桐庐为例:2016年,桐庐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367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614件,民间借贷纠纷约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1.06%。在法院窗口,问及最多的问题就是“XX欠我钞票不还,该怎么办?”民间借贷何以问题重重?表面看,当然是畸高的利率闹的。仅以“辱母杀人案”来看:苏银霞分别于2014年7月、2015年11月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00万元和35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10%。换言之,这两笔借款的年化收益率高达120%,远超法律划定的民间借贷“红线”。

    利率畸高,带来几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一是放贷的自然对肥肉咬住不放,二是借贷的很容易有“还不起”“还不上”的风险。这样一来,面对法律难支持的收益,“黑化”的催债生意,就成为寄生在民间借贷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

    在这个问题上,套用“傻子太多骗子不够”的逻辑来诘责借贷方,显然太过冷血。穷途末路的时候,被逼无奈的时候,高利贷的煽风点火,并非人人能抗拒得了的诱惑。明知饮鸩止渴,好过束手无策。因此,小偷猖獗,不能怪失主财产外露。从这个意义上说,民间借贷血色妖娆,固然与暴利者作奸犯科直接相关,亦与相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紧密相连。

    相较于看得见的网络裸贷,看不见的民间借贷更为暗流汹涌。此前,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将加快制定《放贷人条例》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眼下而言,改变信贷市场结构失衡、建立民间信贷规则、强化资本领域监管,血色妖娆的民间借贷,才不至于继续成为“噬命”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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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