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新 热播剧《人民的名义》 腐败官员得到惩处的大结局似乎颇为圆满。但且慢,意犹未尽的观众不但期待着续集,还为今后李达康会不会成为下一个高育良,侯亮平会不会成为下一个祁同伟而忧心忡忡;编剧周梅森也已经放出风来,要在续集中让达康书记“腐败掉”。 观众与编剧还真想到一块去了。敞开了说吧,剧中那些贪官既没有因为公众监督而停止腐败,也不是由于公众监督而受到惩处,相反,恰恰是缺乏公众监督才越走越远,直至锒铛入狱的。如果仅靠弹性较大的内部监督,缺乏刚性十足的公众监督,可怕的“前腐后继”仍将是大概率事件。 并不是说内部监督没有效果,但无数惨痛的教训已经证明,内部监督对于权力的约束比较有限。你能说《人民的名义》中对于赵立春、高育良、祁同伟、肖钢玉、陈清泉、刘新建没有内部监督吗?理论上,同级、上级党委和纪委都对他们都有监督,可结果却是内部监督、同级监督变异成内部提携、同流合污。难怪就算省委书记沙瑞金破格将原则性极强的好干部易学习上调,取代原先软弱的京州市纪委书记来监督李达康,观众却仍为李达康和易学习捏了把汗:这霸道惯了的达康书记,难道会长久“自觉接受”一个官阶比他低的纪委书记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他易学习保证不会因“共同利益”与李达康妥协?人性、私德是靠不住的,从寒门学子、缉毒英雄、公安厅长到万劫不复的罪犯,祁同伟的腐败轨迹就是前车之鉴。 而公众监督比清官反腐更靠谱,也更能突破内部监督的掣肘,形成“双保险”,达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效果。再张狂的官员,面对无处不在的公众监督也会收敛三分。拿整治公车私用顽疾来说,各地采取过包括登记、暗访、安装GPS定位系统等多种措施,效果仍差强人意。而有些地方将公车涂上明显的标志接受公众监督,众目睽睽之下,还有人能用、敢用、想用吗?然而,目前公众由于信息不透明不能监督、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监督了没用不想监督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接受公众监督,更需要建立科学的信息公开、举报人保密、监督反馈和问责等配套制度。光说不练,就会沦为糊弄老百姓的形式主义。 电视剧、现实中许多站在审判席上的腐败官员,无不痛悔当初内部监督失灵、公众监督缺失、没有谁能监督得了他们的权势生态,绝对的权力才导致了绝对的腐败。可见,公众监督成为反腐短板有多可怕。对于许多官员来说,货真价实的公众监督才会经常让他们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就对了,要的就是这效果,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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