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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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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捕捞1.5公斤鱼虾

奉化一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讯(记者 马涛 通讯员 应伟健)  明知道禁渔不能捕捞,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下海捕海鲜。记者昨天从奉化警方获悉,莼湖镇桐照村一男子林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昨天上午,奉化区公安分局、桐照边防派出所联合区海洋渔业局、莼湖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在象山港海域一带巡逻,开展护鱼执法行动。巡逻船航行到象山港清水门海域时,发现一艘小型塑料船正在海中捕捞,船上水桶放有捕捞上来的鱼、虾、蟹等海鲜。

    随后,林某被带回桐照边防派出所接受调查。据桐照边防派出所海上中队指导员王城介绍,林某是桐照村人,今年53岁,当天划着小型塑料船在象山港海域捕捞海鲜,被警方发现时已经捕获了1.5公斤左右的鱼虾。

    “他没有船民证,使用的捕捞工具是10余顶地笼网。”王城说,林某是独自一人驾驶去放地笼网生产捕捞的。因为休渔期,市场上以及码头都不允许卖新鲜鱼货,有一部分渔民声称只是为了捕点自己吃,但这也是不允许的。

    警方表示,林某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从事非法捕捞,虽然数量不多,但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面临刑事处罚。目前,林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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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