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颖 通讯员 张青怀 兰颖颖) 除了诉讼离婚,离婚的夫妻大多通过协议离婚。夫妻在选择协议离婚时,会就婚姻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订协议,记者昨天从司法公证部门了解到,近几年,离婚后要求办理孩子抚养权变更的公证有上升趋势。 为把户口迁进学区,80后夫妻变更女儿抚养权 近日,有一对离婚夫妻来到鄞源公证处,要求办理孩子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男女双方都是80后老师,有一个5岁的女儿。 在原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女儿由女方抚养,女儿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均由男女双方各半承担;同时,双方每月各自拿出收入的28%存入女儿银行账号至其大学毕业。 这次,要求将抚养权变更为男方抚养,这样女儿可以把户口迁到父亲处从而入读好的学区。原协议抚养费用约定不变。公证员按办证要求,受理、审查并经审批及时为他们出具了公证书。 办理孩子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增多 一般而言,现在的夫妻在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的约定还是相当重视,近几年,要求办理孩子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情况有上升的趋势。 以鄞源公证处为例:2015年办理该类公证12件,今年目前已经有12件。工作人员分析原因,一是离婚夫妻本是协议离婚,因此,涉及子女抚养权变更能达成协议不愿意通过诉讼解决。二是民政部门已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容许修改。三是离婚夫妻认为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经过公证,证据效力强。 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形看,基本上是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多是为了孩子更好地学习成长、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比如,享受更好的教育资源、迁移户口获取农村经济合作社股权等。 抚养权变更相对宽松,但也有基本原则 孩子抚养权变更协议涉及到离婚协议的变更,基于离婚协议既具有人身又兼具财产的混合合同的特殊性,它必须是书面形式,必须在民政部门备案,一般较难变更。 离婚协议可以有条件变更或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给出了撤销或者变更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两个法定条件:一、协议后一年内提出;二、因欺诈、胁迫而订立。 如果是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则相对宽松。根据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案标准明确:“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以准许。” 虽然孩子抚养权的变更较为宽松,但也有一些基本原则。比如,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工作人员建议,子女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安排。 据了解,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必须申请人双方亲自到场,若孩子年满十周岁,还需询问孩子本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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