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新 据7月10日《新京报》报道,2016年6月1日,快递实名制作为国家行业标准正式开始施行。如今一年过去了,实名制执行情况如何?近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多家快递公司了解到,尽管快递行业从业者都知道有快递实名制的相关规定,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快递公司与市民均有“难处”,实名制很难完全实行。 笔者是快递实名制的支持者,但笔者早就看到,无论是更早以前的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安监总局等部门要求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快递实名制”,还是国家质检总局、中央综治办、国家标准委要求从去年3月1日起落实100%先验视后封箱、100%寄递实名制、100%X光机安检等制度保障,实际上都未被真正落实。由于并无实质性的“跟进”措施,那么,作为国家行业标准于去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快递实名制,显然同样难逃被“无视”的宿命。 实际上,新京报记者对于快递实名制“实行难”现状的表述,还算是比较“客气”的。许多城市,在不出示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寄快递易如反掌。 快递实名制对于遏制犯罪与安全等方面的好处谁都清楚,导致实行难的原因也谁都知道,比如没有入法,缺乏“强制力”;快递公司会增加设备和时间成本;快递小哥怕费时费力且会引起用户反感而影响业绩;寄件用户担心个人信息泄露······但是,纵然有千万条理由,经由国家多个部委办局参与,通过论证、试点等一系列程序,于一年多前推出的快递实名制,却至今有名无实,显然说不过去。 更难堪的是,这项涉及面如此广泛的制度,推出后竟一直被相关各方公然“踩在脚底”,客观上对公众的规则意识产生严重的消蚀。一些人会作出这样的推断:既然快递实名制可以“光明正大”地不遵守,那么其他强制性更弱又让人感觉“不爽”“不便”“不利”的规则,比如垃圾分类、光盘行动、车让行人等,为什么一定要老老实实地遵守呢?这种惯性思维一旦付诸行动,对现有的许多规则,无疑会产生巨大的冲击,使今后的社会管理难度更大、成本更高。 因此,别让快递实名制之类有名无实的规则,消蚀人们尚在逐渐建立之中的规则意识,应成为相关各方的共识。与其匆忙出台一项“目前不太可能实现”的规则,还不如“想清楚”之后再出。不能让严肃的规则沦为摆设,成为众人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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