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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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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维权不能总在工伤上纠结

    木须虫

    连日来,重庆、南京、西安、武汉等地持续“烧烤”模式,频频爆出户外劳动者因患热射病而病危的消息。记者的调查显示,劳动者一旦在高温作业时中暑,一定要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确认为“职业性中暑”后,才可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往往成为劳动者工伤维权的“拦路虎”,同时,维权耗时长、赔偿少、担心与用人单位撕破脸,也是维权难的严重制约。8月1日《工人日报》

    工伤赔偿是劳动者权益损害的一种救济制度,但是工伤认定一直都是难点,因为许多劳动者身体伤害与劳动之间的关联比较模糊,因而认定的程序比较复杂,往往伴有争议,还需走仲裁程序,这是工伤维权制度与生俱来的短板。

    也正因如此,如果不是劳动者发生死亡或者明显伤残等,并不容易选择工伤维权,因为成本太高,耗不起,得不偿失。如果发生中暑死亡,申请工伤赔偿,自当是必然选择。但是,大多数劳动者中暑后经及时治疗会恢复过来,花费不多,工伤维权申请赔偿其实形同鸡肋,争之无味,弃之有可惜,权衡之下,“忍”是许多人的现实选择。毫无疑问,中暑申请工伤渠道维权,并非最好的途径。

    事实上,与其他工伤类型相比,高温中暑具有明显的可控性,通过合理安排可以有效规避。因为中暑时间上多发生在每年的伏天,劳动者相对集中在建筑、环卫、快递投送等行业。因此,中暑维权不能总在工伤上纠结,一方面,劳动监察与工会组织,应当增强主动性,在高温天气多到一线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和纠正高温劳动保护不力的行为;另一方面则须健全相应的执法惩处与权益损害补偿机制。比如,将高温防暑降温管理纳入到劳动者权益保障法等法规内,给劳动者更简便、更有力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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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