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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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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偷捕数百吨水产品

16名被告昨分别被判刑、单处或并处罚金

庭审现场

    历时近一年侦办,涉案水产品为历年之最,涉案人员、船舶为2016年最多……昨天,浙江海警二支队破获的这起重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由北仑法院对全部被告作出依法判决,包括船老大金某、船员王某、陈某等16人分别被判处实刑、缓刑、单处或并处罚金,其中6名被告人庭审结束后被北仑法院依法逮捕。去年7月25日凌晨1时左右,船老大金某伙同船员王某、陈某等人在浙江海域进行非法捕捞,被正在巡逻的渔政部门查获,并移交浙江海警第二支队侦办。在对涉案船舶的初步检查中,专案组人员并没有发现任何与非法捕捞相关的账本等证物。不过,专案组人员并未就此放弃,经过多次仔细检查,终于在船长室的桌子底下发现了一个藏匿得非常隐蔽的铁皮保险柜。

    亲眼看到铁皮保险柜被发现了,在场的船老大金某顿时神情慌张,支支吾吾道:“这是以前船上留下来的,我们都没有钥匙。”专案组人员随即拿来钳子、锤子等工具,经过半个小时的破拆,强行将铁皮保险柜打开,记录了金某等人多次非法交易鱼货的五本账本赫然出现在了眼前。

    而后,专案组人员为将案件诸多细节证据查实清楚,先后7次驱车1000余公里远赴台州椒江、临海、象山等地侦办此案。一起重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真相,终于浮出了水面。

    原来,犯罪嫌疑人金某在2015年、2016年非禁渔期和禁渔期间共非法捕捞渔获物26000余箱,重约375吨,仅在去年就非法捕捞渔获物总价值达35万元。这些非法捕捞而来的渔获物被金某等人分批次卖给12艘渔运船,涉案人员多达30余人。

    “至今还有包括船老大、渔民等在内的不少人,对于禁渔期偷捕等犯罪行为缺乏清醒的认识。在这些人看来,鱼依然是可以随时捕捞的资源,往往要到被追究刑事责任之时才认识到后果的严重,这也是此类案件屡禁不止的最重要原因。”浙江海警第二支队有关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陈琪 曾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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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