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静) 近期,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人员借“原始股”“私募基金”“商品现货”等名义开展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通过本报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识别各种类型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避免上当受骗。 原始股骗局的出现有年头了。不过,近期出现的“原始股”骗局跟早前有不太一样的地方,有些隐蔽性更强。 “比如说,以公司要在四板、Q板、E板等上市的名义,通过当地媒体公开宣传发行所谓的原始股。还有些打着股权众筹的名义,通过第三方网站平台、微信公众号、QQ等网络媒体公开宣传发行所谓的原始股或公开转让股权。”宁波证监局相关人士介绍说,还有一种,是以发售“原始股”的名义实施传销骗局,通过熟人圈相互介绍推荐购买虚构的海外上市公司“原始股”,形成以购买“原始股”为名义的金字塔型传销网络。 这些人士说,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股票,也不得以微信、电话、推介会、说明会等方式公开宣传发行股票,投资者购买此类非法“原始股”,自身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还有一些机构和人员借“私募基金”的名义从事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按照规定,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对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此外,国家对私募基金项目的投资者人数有严格的规定,超过人数限制的,都可能构成非法集资。 非法期货活动比较常见的有非法组织期货交易。非法期货交易场所通常以现货白银等热门投资产品和大宗农产品现货交易为诱饵,以投资小、收益大等噱头或以配资为名提供更高杠杆率,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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