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房伟) 昨天下午,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源自宁海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实践创新。目前,海曙、江北、奉化、宁海等区、县和我市所有乡镇先后在人代会上实施了票决制工作。日前,省委办公厅印发文件,要求市县乡三级在2018年人代会上实现代表票决制的全覆盖,市委常委会经过研究,原则通过了《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全市各级人大要在2018年全面推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且在全体会议上票决。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保障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面规范有序开展,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在每年初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由市人大代表票决确定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成为问需于民、造福于民、取信于民的民生工程。 会议提出,市政府要精心组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开展监督和评估工作,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广大市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征集、审议票决、监督评估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体现在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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