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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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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别人家的花好看就去偷?

慈溪一爱花女子因此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路余 史梦诗)  “我太喜欢花了,看到别人家的花种得好,就忍不住手痒了。”近日,在慈溪法院的庭审现场,这名偷花女子的辩解令人啼笑皆非。

    日前,慈溪市民沈女士像往常一样起床后,先去看了下自己养的花。结果却发现,院子里两盆竹节海棠不见了。沈女士立即叫醒了丈夫,二人又急又心痛,当天就向派出所报了警。令他们惊讶的是,第二天早上起来时,养在家门口的令箭荷花又不见了。“这花我们已经养了10年,虽然也值五六百元,但如果有人向我要,我还是会送人的,可这种偷窃的行为,我不能容忍。”沈女士说,他们当天就又去派出所报了警。

    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包先生,他家被偷了两盆养了十来年的木兰,和一盆养了七八年的黑掌兰。“那两盆木兰我本来打算给女儿出嫁时作嫁妆的。”提起被偷的花,包先生很是气愤。

    很快,民警根据报案人的线索,在嫌疑人童某的住处门口将她抓获,并在她的住处搜查到了部分偷来的花。原来,童某空余时间喜欢在家种花养草,她说自己是个爱花之人,家里种了不少花。但她一直觉得自己种的花不够好,所以一看到别人家的花就忍不住想往自己家里搬。每天她都趁凌晨去菜场摆摊时,特别留意着路过人家的花草,看到有喜欢的花,就想方设法地把花偷到手。3盆仙掌兰、2盆海棠花、4盆茉莉花……仅两个多月,她竟然作案6次,被偷的都是别人放在家门口、养了好多年的花。

    案发后,这些被偷的花已被追回并发还给失主。最终,童某因盗窃罪,被慈溪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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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