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淳艺 要求老人举报拍照,体现的是“有罪推定”思维,即假定每位老人及其家人都有冒领款项的嫌疑,要求老人通过拍照的方式自证清白。这种不信任,难免让人产生一种被侮辱的感觉。再加上,举报拍照的形式呆板机械,有点像嫌犯入狱照,更让人难以接受。此外,一些老人上了年纪后,很忌讳谈论生死,也不喜欢拍照,每一次被要求举报拍照,都容易使其联想到这可能是留在世间的最后一张照片,无形中唤醒老人对死亡的恐惧和焦虑。有关部门完全可以选择微信视频、网上聊天等方式,让老人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下完成信息核实。 从行政伦理上讲,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有关部门有责任对老人的近况信息进行调查核实,而不应由老人更多地承担自我举证的义务。尤其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来说,社区、民政、老龄部门应该主动提供上门服务。鉴于有关部门人手有限,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邀请第三方机构,或是组织社会志愿者开展工作。在完善信息资料的同时,工作人员还可以与老人拉拉家常,帮助老人做做家务,并征求对于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倾听老人的心声和诉求。 有人文关怀的温度,还要有解决问题的力度。对于防范冒领养老金等行为,可以尝试“宽进严出”的管理思维。比如,老人行动不便,由子女去社区代为证明,签订诚信承诺书即可。其后,一旦发现子女谎报冒领,按照诈骗罪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