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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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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化解“老赖”心结 法院提前解除拘留

    本报讯(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孙波) 宁波男子张某三年前向黄某借款50万元,约定下月15日前归还,月利率1.8%,但到今年5月张某都没有归还本金和利息。黄某将张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开庭审理,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张某和其妻子一直不执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今年10月28日,江北法院决定对张某拘留15日。

    张某被送入拘留所时,情绪激动,暴跳如雷,谩骂法警,并声称心律不齐,患有严重疾病,但经医院确诊,其各项指标均符合收拘的标准。

    民警劝告张某,想要用这种方式提早出去是不可能的,想要提前解除拘留唯一的办法是尽快还钱,或者是跟对方达成还款协议。

    通过法院与拘留所的对接机制,法院第一时间掌握了张某在拘留所的身体状况、思想转变和还款意愿等情况,及时到拘留所对张某耐心释法,法院对其已经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公布失信名单中,且告知其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不仅仅是司法拘留,甚至还涉嫌犯罪。但如若能诚心悔过,配合法院执法,则可以视情节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最后在法院的监督下,张某写下了还款承诺书,由他的朋友先替他还5万元,并与对方申请人之间达成还款协议,法院提前解除了对张某的拘留。

    据市拘留所所长屠行宇介绍,该所与各基层法院联手化解社会矛盾,对被司法拘留人员积极主动履行法院裁定的,主动向法院提出提前解除司法拘留建议,法院按规定及时审批,办理提前解除手续,今年已提前解拘180名。近日,又引进金牌调解员潘明杰联调服务团队进监所,建立市拘留所“老潘调解工作室”,形成全社会、全方位调解网络,增强社会矛盾化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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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