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 小白是一条哈巴狗,被邻居包养很多年了。它小小个子,矮矮胖胖,略有点福态。除了脑袋正中一小撮和左眼外面一圈毛是黑色的,浑身就像它的名字,雪白洁净如绒。湿湿的黑鼻子上方,两颗黑珍珠似的小眼睛亮晶晶的,不时闪烁着狡黠的光芒。当它抬起头时,这对黑珍珠便会眯起来,斜斜地半闭着看人,一副慵懒不屑、不自量力的装逼样儿。 爱装逼的小白却并不被我喜欢,甚至一度还很讨厌它。 你看它身为宠物狗,并不满足于卖萌,也不眷恋温柔乡,却热衷于为主人守门。春夏秋冬,除了吃喝拉撒,它的身影总是或蹲或躺在主人家门口,从不离开寸步。别看它没有高大的身材,没有锋利的爪牙,没有强健的扑斗能力,但好歹它还有一项必杀技,那就是吠叫。小白的吠叫无时不在:有客从远方来,它吠叫;门外有行人停留,它吠叫;看到什么不顺眼,它也吠叫;尤其是在夜深人静时,哪怕周围稍有半点动静,或者只是猫鼠打架,它都会如临大敌,狂吠不止。就这样,常常把人从甜蜜的梦乡生生给拽回来。如果刚好晚上睡眠不行,更会被它搅得头痛欲裂,生无可恋。显然,有这样负责的宠物在,一般毛贼是不敢进门的。所以,它颇得主人赏识。 小白很聪明,但绝对是爱主、自私的聪明。别看它长得干净,在主人家也从不拉屎、撒尿,俨然一副爱清洁、讲卫生的范儿,可是只要一出自家大门,它便像换了一条狗似的,撒着欢儿到处留臭,随地便溺,深为街坊邻居所讨厌。而且不知为什么,它尤其爱将早上那泡屎十分固执地送到我家大门口来。为此曾训斥过它很多次,无奈屡训屡犯,一点都不长记性。直到有一次,一大早我刚起床,碰巧它又蹲在我家大门外,正憋足了气,又压臀又翘尾地使劲作案呢,气得我随手捡起半截砖头扔过去,可惜没砸中。只听一声骤响,砖头在离它屁股10厘米处落地,弹起。吓得它差一点摔倒,紧接着这屎也不拉了,只剩下连滚带爬落荒而逃。受此惊吓,这家伙从此乖乖的,再不敢来我家放肆。哼,聪明终被聪明误了吧? 小白忠诚,不惜恩将仇报。别看它胖乎乎的,模样儿慈眉善目挺温顺,可翻起脸来丝毫不差,比翻书还快。没办法,谁让它是一条狗呢?“狼心狗肺”呗! 小白的主人是上班族,忙起来难免照顾不周,给它断了吃喝是常有的事,它倒是从不记恨。只是每逢此时,它首先选择的,便是来我家蹭吃喝。一墙之隔的邻居嘛,方便!不过,身在我家地盘,它也知道不再斜起眼睛装逼,而是摇头摆尾,两个黑眼珠滴溜溜盯着我转,眼神中满是乞求讨好的媚态。于是,我只好强忍下一肚子不满,对它关爱有加,端出各种美味食物供它饱餐。毕竟,“不看僧面看佛面”,邻居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况且,饿肚子的滋味,谁也不好受。可它倒好,对曾在我家犯下的过错,并无半点羞涩或愧疚。相反,蹭吃蹭喝倒是理直气壮。食物一上来,它便目不斜视直奔目标,毫无顾忌大吃特吃,颇有“直把杭州作汴州”之态。而且每次非把肚子撑得滚瓜溜圆,这才心满意足地甩着尾巴,屁颠屁颠地回家守它的门去。 别以为,受人之恩的小白或将有所铭记,甚或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事实上,它与“东郭先生”所救的那条狼很有一拼。因为,当我再上它家时,它照样狂吠乱叫,又冲又撞,甚至咬住我的裤角死命往外拉,各种试图阻止,只差没咬我了。哼,至于吗? 有一次,出门忘了带房门钥匙。没办法,只好从隔壁翻墙进去了。那天,它家主人刚好不在,门是虚掩着的,整个空间由小白统治。于是,“螳臂挡车”是必须的,只是身为哈巴狗,毕竟能量稍逊一筹,我还能排除万难闯进它家,然后翻身上了两家之间的那堵墙,“咚”的一下,成功跳进自家道地。 想想于狗而言,有人光天化日,在它眼皮底下闯进主人家,还上蹿下跳飘然而去,是可忍,孰不可忍?当此危急之际,唯有提供嫌犯线索,方能弥补此过吧!于是乎,这家伙急匆匆窜到自家二楼,在露天的楼梯口居高临下半蹲,将狗脸始终冲着我家的方向,毛发倒竖,狗眼怒瞪,用尽全身力气使出了它的必杀技:声嘶力竭地狂吠,“汪汪”声持续了整个下午。直至体力渐渐不支,它还在可怜巴巴地努力哀嚎。这模样,简直就在明确指认:“就是她!就是她呀……”直到傍晚,主人回家,我特意过去说明了情况,在主人大声喝止下,它这才止住吠声,悻悻地钻到桌子底下去了。 绝地坚守一下午,小白使出了洪荒之力。可是,太多的精力和体力被透支,显然使它元气大伤。此后,小白的体质每况愈下。渐渐地,它的吠声强度减弱,食欲渐差,胖胖的体型也变瘦了。直至步履蹒跚,老态频现,连斜起眼睛装逼也不行了。几个月后,竟黯然辞别狗世。 偶然一次翻墙,却让一条狗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自觉惭愧。再去探访其主人时,在它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便不由自主驻足停留。回想它一生事迹,包括那些令人不齿的累累恶行,心中早已没了讨厌之情,倒是有满怀的落寞与惆怅悄然涌上。 再见了,忠诚之心苍天可鉴的小白!如果有来世,我情愿你不再为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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