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奉化区卫计局获悉,奉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近期对某民营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没违法所得2008544.80元。 2017年12月14日,奉化区卫生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对辖区某医院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医院行政楼院办的档案柜内,发现了多份业务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中显示,合作科室人、财、物及医患纠纷,均由某医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独立经营和承担风险。经过对该院财务科的进一步检查,发现银行存款明细账中,涉及向宁波某医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支付咨询费、服务费的相关记录,且数额巨大。 奉化区卫生监督所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发现该医院是一家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其将妇科、泌尿科、疼痛科、五官科、康复科等13个科室承包给某医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经营,以医院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该医院提取被承包科室诊疗收入的不等比例作为医院固定提成费用,并通过成本核算,以支付咨询费、服务费的形式向承包单位支付结余款。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等规定,奉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这家民营医院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008544.80元。这是奉化卫计部门有史以来单笔罚没款数额之最。而超200万元的罚没款数,也刷新了我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单笔罚没款金额纪录。 记者 孙美星 通讯员 赵亚波 汪辰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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