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徐晟杰 项清) 前天晚上,高速交警查到了一辆改装车,车头安装了爆闪灯,车尾竟然有6个不同的车标。交警说,装“个性车饰”本无可非议,但千万不可违反法律,也不能影响行车安全。 前天晚上8点多,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三大队民警正在余姚收费站外广场开展夜间整治行动。突然,路口驶来的一辆小轿车吸引了交警的注意——这辆车的车头有两盏灯在不停地闪烁。 “就和我们常见的爆闪灯差不多,虽然只有一种颜色,但很明显车灯是经过改装的。”交警立即将这辆车拦了下来。经过仔细检查,除了车灯有改装外,这辆车的尾部居然有6组不同的车标。 交警说,这是一辆丰田轿车,车尾原本只有广汽丰田雷凌的车标,而如今,尾部竟然整整齐齐地贴上了红旗、吉利帝豪、大众、哈弗H6、五菱之光的车标,着实令人哭笑不得。 车辆驾驶员是一名20多岁的年轻小伙,面对交警的询问,他低下了头:“这些车标都是我买来的,贴上去就是图个好玩。” 交警说,近段时间,他们除了查到车顶装饰的蜘蛛侠等玩偶外,还查处过轮毂上装有“倒刺”的车辆、改动排气管的车辆等,而这些改装都是违反法律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触及“雷区”即为非法改装。 最终,交警对小伙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自行消除违法行为,恢复车辆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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