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慈溪务工的小刘夫妇最近在逍林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子,前几天,就在新房即将装修完毕之际,老乡介绍的装修包工头突然提出要涨人工费,小刘没答应,没想到这事后第三天,新房就着火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没涨人工费导致新房着了火? 小刘夫妇把房子装修交给了包工头蔡老板。双方口头约定以五万元的价格完成油漆工、木工、水电工等项目,材料费为半包,没有签正式的书面合同。 在装修快完工时,蔡老板找到了小刘夫妇,称因为人工费上涨,要求装修费用再加两万元,被小刘夫妇一口回绝了。这让双方产生了隔阂。 之后的第三天,蔡老板的施工队在小刘夫妇家做油漆时,不慎将未熄灭的烟头掉在地上,引发了一起小范围的火灾。所幸发现及时,损失不是很大。可是由于之前的隔阂,小刘夫妇认为这起火灾是蓄意纵火,选择了报警。 报警后,逍林派出所第一时间赶到,并做了详细的笔录及现场勘查,得出火灾是意外事件的结论,并指引双方前往逍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去调解处理。 并非故意放火,调解破难题 近日,小刘和妻子来到逍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时,情绪很激动,双方一时也无法平静入座,接受调解。“姓蔡的就是故意的,前脚我们拒绝了他的提价要求,后脚我的房子就被烧了!”小刘认为这事就是包工头故意的。 天色渐晚,但调解双方却始终各执一词,令调解工作毫无进展。于是,调解员联系派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人员裘文佳和办案民警一同参与调解。相对更熟悉情况的裘文佳和办案民警再次耐心地向小刘夫妇解释了办案和勘查过程,同时也给出了相关调查事故认定书,并对该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效力做了详细解释。 “我们在法理上向小刘夫妇普及了放火罪的认定标准和相关处罚,也再次明确了蔡老板的施工队发生的意外并不构成放火罪,总算打消了小刘夫妇内心的顾虑。” 一方面调解员与蔡老板谈话,火灾的发生虽不是蓄意而为,但确实是因为管理不当造成,赔偿也是合法合情合理。 最终,经过多轮协商,双方同意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认定,蔡老板承担全部失火造成的损失,未完成的装修不再交由蔡老板完成,对已完成的装修款项按当时口头约定的价格核算。 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许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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