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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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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等八部门联合发文

我市启动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重点打击投机炒房、“黑中介”等四大行为

    昨天,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市住建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发文,从现在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通过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重点整治四大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此次行动的四大整治重点分别为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

    投机炒房行为 重点针对: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人排队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针对: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针对: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虚假房地产广告 重点针对: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

    情节严重将被暂停网签、市场禁入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前)、检查查处阶段(8月-12月)和督查抽查阶段。

    在检查阶段,各地住建、公安、司法、发改、市场监管、税务、银监等部门将组织抽查检查,通过联合查处,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被查处房地产企业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暂停网签、市场禁入等措施。

    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房地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真查真打,严查严打,狠查狠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同时,坚持整顿规范与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与主动监管并重,逐步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房地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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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