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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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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家景区被责令限期整改

    本报讯(记者 谢舒奕) 近日,宁波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通报了2018年度宁波市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市级复核情况,宁波五龙潭风景名胜区等3家景区被通报批评,并被责令限期整改。

    据介绍,宁波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于今年3月至8月期间,委派4个检查组采用暗访形式,对全市29家3A级及以上景区进行复核。通报内容显示,海曙区五龙潭风景名胜区、象山白玉湾旅游景区、慈溪虞氏旧宅建筑群等3家景区,因质量等级不达标被通报批评,整改期均为6个月。

    五龙潭风景名胜区  需及时更新维护标识标牌,增加景物介绍牌,完善景区标识系统;加强安全巡视,在危险区域增设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规范景区周边购物场所的管理等。

    白玉湾旅游景区  需加强对停车场维护和管理;增设游客休憩设施;景区内生产场所与观光游览体验区相对隔离,加快对垂钓、活动中心和玉岩等景点的维护和提升;加强对景区入口两侧河流的整治等。加强景区环境卫生,及时跟踪巡扫,消除卫生死角;加强对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景区管理服务人员素质。

    虞氏旧宅建筑群  需增加景物介绍牌,加强景区环境卫生,工作日开放景区游客中心,并派专人值守等。

    宁波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副秘书长李华敏表示,本次处罚不涉及摘牌,景区整改期间正常对外开放,“但6个月后景评委将进行再次评估,若还是不合格,会进一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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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