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技能强市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2年,我市力争培育十名“杰出技能大师”、百名“拔尖技能大师”和千名具备发展潜力的“优秀技能大师”,这批领军人物将成为带领我市技能人才队伍成长的先锋队。对入选培养工程的“杰出技能大师”“拔尖技能大师”,培养期内分别给予每人10万元、6万元资助,择优对“优秀技能大师”给予每人2万元资助。 每年选派不超过100名优秀技能人才、100名职业(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到国内先进地区开展技能交流学习,或邀请海外师资进修培训,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每年择优遴选优秀青年技能人才赴国(境)外参加技艺技能研修培训、技能技艺交流及国际技能竞赛等技能提升项目,按单位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人最高补贴10万元。 每年择优遴选优秀青年技能人才赴国(境)外参加技艺技能研修培训、交流,参加国际技能竞赛,按单位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人最高可获10万元补贴。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我市选手,分别按50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现有“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基础上,打造“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性平台,每年选择若干个职业(工种),面向全国邀请优秀技能人才参与技能比拼,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2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 实施意见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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