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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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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除夕到元宵节 我市共查处1205起酒驾行为

其中334人受刑事处罚

    本报讯(记者 陈烨 通讯员 周瑾 张建宇)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推杯换盏总是少不了的,不少人小酌几杯后抱着侥幸心理,自驾上路,结果便是“不巧”撞到了民警眼皮底下。昨天,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节日里交警开展了“硬核”行动,全时段、全路段、多警种整治酒驾。据统计,2月4日至2月19日,仅半个月时间,全市共查处酒驾违法1205起,其中酒驾871起,醉驾334起。

    2月16日19点50分左右,北仑小港交警中队民警在红联渡口路与骆霞线路口附近设卡查酒驾时,拦下一辆黄色的小型汽车。驾驶室一侧的窗户刚打开,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经呼吸检测,司机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05mg,远远超出醉酒驾车标准。

    司机姓李,今年40岁,小港人。据他交代,当天,他和父母在镇海亲戚家吃饭,其间喝了一瓶干白葡萄酒。聚餐结束后,原打算叫同事开车送自己和父母回家,谁知同事在途中接到紧急电话离开了。抱着侥幸心理,他选择了自己开车。

    2月17日0点23分,镇海交警在镇海区车站路设卡时,查获一位“醉王”,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竟高达550mg/100ml。据他交代,开车前刚在家中喝过酒,由于急着送亲戚回家,加上时间已晚,想想不可能遇到交警,便大胆上路了。

    采访中记者获悉,春节期间交警部门全时段开展整治,在城区道路设立执勤点,并将查处的触角延伸到高速收费站、国省道公路、农村道路等处。同时,交警与巡特警、治安等多警种联合整治,建立实施了卡点检查岗、路面巡控岗和专项整治组相结合的勤务机制。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保障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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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