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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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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老年人意外险实施半年来

300余人获赔,支付赔款100余万元

    本报讯(记者 徐文燕) 今年4月,宁波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正式施行,惠及我市151万余老年人,这是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保险+服务”模式在人身险领域首次尝试。实施半年来,成效明显,在保障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300余人获赔,支付赔款100余万元。

    按照宁波市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总体要求,以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今年4月,市民政局与由5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就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签订相关协议。

    宁波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涵盖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意外住院津贴、意外非住院骨折津贴。具有本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60周岁(含)以上居家老年人,参保宁波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合同规定的区域内发生意外都可以获得保险理赔。

    宁波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80周岁(含)以上居家老年人等三类人群的保费由政府补贴统一买单。

    据这一保险的共保体首席承保人——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介绍,截至目前,共有10万多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自费购买投保。此外,政府出资的本市80周岁以上及相关优抚对象老年人共24万余人的保单已全部签发。

    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介绍说,签约半年来,宁波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共有300余人获赔,赔款100余万元。就已有理赔案例看,大部分理赔案件报案在24小时内完成赔款支付并结案,理赔响应速度和时效明显快于一般理赔案件,社会效果良好。

    从出险原因分析,大部分为意外摔伤案件。从区域来看,慈溪市出险理赔人数相对较多。此外,从目前已承保的人群来看,自费购买的以农村区域的老年人为主,其投保率明显高于城镇区域的投保率。

    宁波市老年人意外险实施半年来,在推进“保险+服务”模式上开展了有益探索。各保险公司除了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外,还采用“网点共享”服务,各保险服务网点统一为参保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老年人可就近选择共保保险机构的任一服务网点办理投保和理赔事项,各保险机构提供标准一致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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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