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警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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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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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开展 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

17名在逃目标人员归案

    自全国扫黑办部署开展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以来,宁波市公安机关按照最高等级迅速启动相关工作,通过充分整合警种资源优势,深入开展研判分析,强化信息技术运用,持续加大追捕和敦促自首力度,截至11月12日,全市已有17名涉黑涉恶在逃目标人员归案,追逃行动取得了初步战果。

    此次全国扫黑办和浙江省扫黑办相继部署开展的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旨在对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掀起强大攻势,全力实现涉黑涉恶逃犯清零,不断加大破案攻坚力度,确保岁末年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11月7日,宁波市公安局迅速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抽调精干警力成立工作专班,紧紧围绕“一网打尽、除恶务尽”的工作目标,梳理汇总所有涉黑涉恶在逃人员信息,持续加大追捕力度,并积极通过各种途径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坚决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人,全力推进我市扫黑除恶追逃工作向纵深发展。

    据了解,截至11月12日,我市已有17名涉黑涉恶在逃目标人员归案。11月7日,市公安局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出涉嫌非法采矿的网上逃犯童某某的活动区域,并在舟山市普陀区将其抓获。同日,慈溪警方通过摸排工作,确定涉嫌诈骗的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祝某的落脚点,并于当晚11时许组织警力在成都市青羊区某小区将其抓获归案。11月8日12时,涉嫌赌博的逃犯叶某,在宁海警方的积极教育劝说下,从台州返回,向宁海桃源派出所自首。

    市公安局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已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明确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2020年1月31日前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借此机会,公安机关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参与到追逃行动中来,积极提供有效线索,及时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行为,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根据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对隐瞒、包庇、容留在逃人员以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也敦促在逃人员,尽早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宁波市公安局扫黑除恶24小时举报电话:110、0574-81984526

    来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西北街11号宁波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315000)

    来访地址:宁波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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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