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王岑)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2月1日起,宁波航空口岸将正式实施江浙沪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目前,我市实施过境免签政策已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验收,相关准备工作已就绪。 据了解,2016年1月30日起,长三角江浙沪地区实行过境免办签证口岸、停留区域联动,即过境外国人经上海的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海港、陆路和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口岸入出境,可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停留144小时。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9年12月1日起,宁波航空口岸将正式实施江浙沪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宁波成为继上海、南京、杭州之后长三角区域内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第四个城市。相较于同批发布的重庆、西安、成都等已实施72小时或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城市,宁波实现了从无到有的政策飞跃。 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宁波的口岸航线布局,方便外国人来长三角开展旅游观光、商务洽谈、探亲访友,吸引更多的国际客流和中转客流;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宁波的国际旅游市场,带动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消费升级,带动商务经济跨越式发展,助推宁波“225”外贸双万亿行动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城市对外宣传,提升宁波的国际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宁波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形成。 为确保宁波航空口岸顺利实施江浙沪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宁波航空口岸实施江浙沪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工作方案》,按照组织筹备、推进落实、常态提升三个阶段,明确了开展对外宣传、完善保障措施、优化通关举措、健全长效机制等6个方面、12项重点工作,扎实部署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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