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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烂的挡风玻璃。 通讯员供图 |
安全带是保护司乘人员人身安全的生命带,每年在高速公路上都有因未系安全带而被甩出车外造成人员伤亡的悲剧发生。然而,还是有不少乘客不按规范系安全带,在发生事故后才悔不当初。 11月27日15时30分,G15沈海高速往宁波方向1469公里+500米处(距宁波北收费站5公里),一辆面包车追尾了一辆危化品车,车辆占据第三车道。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二大队民警接到警情后火速赶往现场。危化品车司机在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靠到了应急车道上,司机见车子还能行驶,第一时间开到了宁波北收费站等待接受处理。面包车经过施救,在20分钟后也被拖离高速,主线在16时恢复正常通行。 在高速出口,民警找到了危化品车司机刘某。刘某称,当时自己正常行驶在第三车道上,突然后方传来一声巨响,通过反光镜看到一辆面包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所幸车上并未装载危化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刘某下车查看情况,发现后方面包车上两个人并没有什么大碍,便将车靠了边。 面包车驾驶员小叶称,他们是从观海卫收费站上的高速,车上装了一车的饮水机送往宁波,开到事发地时由于注意力不集中再加上雨天路滑,追尾了前车。小叶还称,幸好自己系了安全带,一点都没事。不过,副驾驶位置上的小杨就没那么幸运了,由于没有系安全带,在碰撞时头撞到了前挡风玻璃上,导致面部挫伤流了不少血。看着被碎裂成蜘蛛网的挡风玻璃,小杨无奈苦笑:“今天真是当了一回‘铁头王’,也算是吸取教训了,下次一定系好安全带。” 最终,小叶因注意力不集中的过错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并因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副驾驶乘客小杨因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高速公路)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50元。 高速交警再次提醒,从今年9月份起,宁波高速交警通过调查问卷、播放典型案例、发放“十三字”要诀等宣传资料,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主线可变情报板、收费站、客运站、车管所、学校等主要宣传阵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提醒广大司乘人员,出行时牢记“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 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郑超雷 何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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