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房伟) 为进一步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工作,2月17日晚,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调整企业复工流程的相关通知。 根据通知,我市企业复工实行“备案制+负面清单+承诺制”。所有企业(项目)在落实防控举措、向乡镇(街道)或行业部门报备后即可复工。企业只需提交申请书(含防疫方案和员工汇总表)和承诺书,取消事先勘定环节和出具勘定意见的环节。 乡镇(街道)或行业部门对规上(限上)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事后实地检查,对规下(限下)企业和其他项目按照双随机原则进行抽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达到合格要求。 负面清单为:棋牌室、影剧院、游艺厅、网吧、舞厅、卡拉OK厅、公共浴场(室)、足浴店、室内游泳馆、文化礼堂、保健推拿、美容院等场所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企业(场所)。 通知发出前已提出申请的企业视同备案完成,即可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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