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旻) 近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下发,同步组建宁波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标志着我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正式开始。 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本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11月上旬,普查员将通过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开展普查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人口普查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我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此前已经开展过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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