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滕华 通讯员 刘志勇) 昨天,市总工会、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0年职工疗休养工作作出规范。 战“疫”一线优先。《通知》指出,职工疗休养活动应当面向广大职工,以生产、工作一线职工和工会会员为主,优先考虑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下沉志愿者,以及长期从事脏累苦险岗位的职工和各类先进模范人物,照顾因工负伤和即将退休的职工。 每人每年不超5天。职工疗休养的主要内容是为职工提供休息养生的服务,一般时间每人每年不超过5天。各单位可结合工作性质、生产任务等实际,灵活安排本地短途疗休养活动。 鼓励宁波人游宁波。各单位除组织职工赴对口支援、山海协作地区开展疗休养活动以外,原则上在大市范围内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鼓励倡导各单位在大市范围内开展春游秋游(一日游)活动。 标准最高每人2000元。职工疗休养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标准按不高于2000元/人·年的限额。在各单位年度疗休养经费总额不变前提下,职工个人年度经费限额超标准部分,由职工个人自负。 政府采购。职工疗休养活动一般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旅行社、酒店、民宿、农家乐等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其依法开具的发票纳入到职工疗休养报销范围。为防范职工疗休养意外风险,职工疗休养活动承办单位可为参加疗休养活动职工购买人身意外险,此项费用在职工疗休养总费用中列支。 线路更多。加强旅游资源惠及疗休养活动的力度,逐步扩大国家和政府投资的收费景区(景点)免费向疗休养活动开放的范围,优化疗休养资源,形成更多方便职工出行的疗休养路线。鼓励各单位充分利用有经营资质的农家乐、民宿等资源开展疗休养活动。 百条特色线路。针对疫后市场特点,市文广旅游局、市总工会联合推出宁波百条疗休养特色线路产品,供各单位选择,指导出行。各区县(市)文广旅游局、总工会要加强工作联动,精心策划和推荐本地疗休养特色线路产品,鼓励区县(市)之间开展职工疗休养产品互荐和客源互送。 严禁套现。职工疗休养不同于消费旅游,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为准则,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遵守财经纪律结合起来。严禁以疗休养名义发放钱物,严禁以其他收据代替疗休养票据,严禁通过疗休养活动套取现金。 6月底前80%职工出游。原则要求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80%以上职工,在6月底前完成疗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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