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晚饭到马路上散步,结果遭遇“飞来横车”,家住慈溪的张老汉健身未成反受伤。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近年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老年群体一直居高不下,去年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5.4%,但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60岁以上老年人却占死亡总人数的45%。而今年1月-4月的最新统计显示,全市交通事故死亡的老年人(60岁以上)占总死亡人数的53.54%,其中4月份老年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4月份死亡人数的60.53%。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反应出部分老年人交通法律知识缺乏,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薄弱的现状。 案例 各类“花式”违法令人揪心 去年2月28日晚7时10分左右,陈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沿慈溪市329国道自北往南行驶时,与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慈溪交警立马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及事故勘查工作,经了解,事故发生地处于道路施工路段,单车道通行,夜间道路视线较差,陈某驾驶面包车时疏忽大意、在夜间行驶时未降低行驶速度,待发现车辆前方行走的张某再采取紧急制动时,为时已晚。而行人张某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靠路边行走,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前不久,象山县沿海南线与大下线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后果更为惨痛:老年人赵某闯红灯自东往西经过该路口时,被自北往南行驶的陈某驾驶的小轿车碰撞,赵某受伤送医院后死亡。 据交警部门介绍,个别老年人交通违法行为令人啼笑皆非。例如去年11月,一名年过五旬的男子在柳汀街妇儿医院门口密集的车流中,倒骑着自行车,同时左右手各举一把玩具枪和玩具弓箭在空中挥舞,时不时还扭头查看路况,而且车速并不慢。只见他沿柳汀街由西往东骑行,后又左转进入镇明路,在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自由切换的同时,还闯了红灯。“我要去挑战吉尼斯世界纪录,这是宁波人的光荣!”当被民警拦停后,他还一脸不高兴,解释自己只是在训练而已。 分析 天色将暗未暗、将明未明时最易发生事故 “以前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率一直排在首位,这两年通过强制要求电动车驾驶员戴头盔、严格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等措施,电动车事故和死亡人数都明显下降,在这样的背景下,老年群体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就凸显了出来。”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老年群体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比已经从第二上升到了首位。 造成老年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部分老年人不遵守交通法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薄弱,例如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翻越隔离栏或道路中央绿化带等。 发生死亡事故的路段多在村镇公路,一方面一些村镇公路道路条件不好,机非混合,大车也比较多,而且往往车速比较快,另一方面老年人反应相对比较慢,待发现危险时已经为时已晚。 此外,交警部门通过分析发现,早晚有两个时间段是发生事故的高峰期,分别是早上的6时—9时和傍晚的17时—20时,这两个时间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45.67%。例如在今年1月-3月,我市共发生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97起,17时-22时死亡的行人数占行人死亡总数的58%,60岁以上老年人死亡数占行人死亡总数的71%。 “这两个时间段正好是天色从暗转明和由明变暗的过度阶段,驾驶员还在逐渐适应变化的天色,视线不好,有时很难看清楚道路情况。如果此时行人又没有遵守交通规则,随意穿越马路或者在机动车道行走,就容易发生事故。”交警人员分析表示。 提醒 弱势群体也需要遵守交通法规 行人特别是老年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一般都属于弱势群体,但弱势群体也需要遵守交通法规,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吃亏的是自己。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出行时应仔细观察路面情况,遵守交通信号,做到不闯红灯、不越线、不抢行;最近天气比较好,很多老年人都喜欢外出,散步时应选择广场、公园、运动场内等场所,尽量避免在道路上散步。散步过程中要多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对危险要提早采取预判措施。散步过程中请尽量选择穿着亮色显眼衣服,特别是在早晚光线照明不足的情况下。另外,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应具备自我保护意识,与大型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在今年的宁波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刘建丽也提出了加强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的建议,她认为,在加强老年群体交通安全意识教育的同时,也可以让子女承担起责任与义务,组织老年人子女签订责任状,督促子女承担起教育、管理、提醒老年人安全出行的职责,让父母学会并遵守诸如“不闯红灯、不乱过路、过马路注意观察车辆、不在凌晨出行、不穿深色衣物”等交规与注意事项。 记者 蒋继斌 通讯员 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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