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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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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樾湾573套剩余房源申购启动

仍将实施“一房一价”,销售均价不到1万元/㎡

    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俞思原) 6月1日起,我市目前体量最大的限价房甬樾湾启动573套剩余房源申购工作。本次申购截至6月30日,工作日期间,符合条件的申购人均可以参加申购。

    记者从宁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获悉,剩余的573套房源,仍将实施“一房一价”,销售均价不到1万元/㎡。

    那么,申购对象包括哪些人?销售办法是怎么样的?记者一一进行了打听。

    甬樾湾申购对象包括四类人群,分别是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资格的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

    甬樾湾的申购,具体的销售办法是怎么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甬樾湾自发布申购公告起,由各区(功能园区)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各自职责受理申请人申请并进行审核公示。

    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区(功能园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其为供应对象并向社会公布,乡镇(街道)及人社部门发放《应家限价房购买条件核准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

    根据可供房源数及核准的供应对象情况,售房单位通过公证摇号方式随机确定入围准购家庭及选房顺序号,并在公证机构监督公证下,按照选房顺序号组织选(购)房。

    同时,选房过程中,前序准购家庭迟到或放弃选(购)房的,后序准购家庭依次递补,迟到准购家庭只能在当日补选时间依序补选一次,未参加补选的迟到准购家庭视作放弃。

    房源全部销售结束后,对因房源不足而未入围准购家庭的供应对象,不实行轮候,其持有的《告知单》及选房顺序号自行作废。

    此外,每户准购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已购买过低收入家庭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房等住房的,不得再申请购买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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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